每日經濟新聞 2020-04-02 23:07:13
將“紙面文字”落實于實際,才能發(fā)揮出真正的約束力。我們也期待各地能將《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進一步細化,成為更具執(zhí)行性的地方法規(guī),以約束地鐵乘客行為,推動地鐵文明向前邁一大步,從而助力城市文明進一步提升。
每經評論員 李秀明 冷雪婷
3月31日,人民網在微博上發(fā)起了“車廂內哪種行為你最反感”的調查,截至4月1日下午,超過20萬人參與調查。由此可見,被車廂內不文明行為所困擾的地鐵乘客不在少數。
值得一提的是,從4月1日起,深受不文明行為困擾的乘客不再只能“沉默”或“吐槽”,還能依法保障自己免受其擾。
4月1日起,交通運輸部印發(fā)的《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在共7章43條的內容中,明確列出了10類影響運營安全的禁止性行為和7類影響運營秩序的約束性行為。也就是說,某些乘客不以為然的“車廂內吃東西、手機外放聲音”等7類影響運營秩序的行為被列入了“黑名單”。
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中國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線路總長度已達6730.27公里,中國已經是名副其實的城市軌道交通大國。但是,與“城市軌道交通大國”地位不匹配的是,我們的“地鐵文明”還比較滯后,地鐵里的不文明行為還時常見諸媒體、見諸大家趕地鐵過程中的所見所聞。
當地鐵成為越來越來普遍的交通工具后,地鐵文明已經是折射城市文明的一面重要鏡子。如何維護良好的地鐵乘車環(huán)境,也成為一座城市文明的“必答題”。上述《辦法》的出爐,無疑將為持續(xù)改善地鐵“軟環(huán)境”提供有效助力,必將進一步推動城市的文明發(fā)展。
一方面,《辦法》是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對個人、組織具有約束力和強制執(zhí)行力。因此,杜絕地鐵不文明行為將不再僅僅依靠道德約束與輿論譴責,而是有行政強制力來保駕護航。
另一方面,我們必須注意到,如何將這樣的行政強制力落到實處才是接下來的工作重點,否則,一切還是老樣子,維護地鐵文明就成了一句空話。一個鮮活的例子是:1998年,深圳率先頒布“控制吸煙條例”,成為我國第一部地方性控制吸煙法規(guī)。然而,在此后14年內卻未開出一張罰單,被稱為“一紙空文”。但在2019年6月26日,深圳通過了《深圳市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深圳經濟特區(qū)控制吸煙條例>的決定》,新修訂的《條例》除了修訂了其中的一些管控內容,同時落實上也加強了力度。據媒體報道,《條例》修訂后的首次控煙執(zhí)法,執(zhí)法人員現場就對6名煙民進行了罰款。
因此,將“紙面文字”落實于實際,才能發(fā)揮出真正的約束力。我們也期待各地能將《辦法》進一步細化,成為更具執(zhí)行性的地方法規(guī),以約束地鐵乘客行為,推動地鐵文明向前邁一大步,從而助力城市文明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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