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4 11:47:43
每經(jīng)AI快訊,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聯(lián)合制定的《關(guān)于依法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犯罪的指導(dǎo)意見》24日公布,意見提出依法嚴厲打擊以食用或者其他目的非法購買野生動物的犯罪行為,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xí)。意見規(guī)定,知道或者應(yīng)當知道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購買,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以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定罪處罰。(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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