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 2018-04-10 17:26:49
“廣西高院”微信公號4月10日消息,2018年4月1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湖南省委原常委、宣傳部原部長張文雄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
桂林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6年上半年,被告人張文雄利用其擔任中共湖南省委副秘書長、中共懷化市委書記、中共衡陽市委書記、中共湖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調整、項目開發(fā)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04年下半年至2016年6月,張文雄直接或者通過其妻子涂愛芳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335.595328萬元。另,張文雄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對共計折合人民幣5158.302213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差額巨大。依法應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張文雄的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張文雄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張文雄還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全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桂林市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100余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人民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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