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2015-04-13 10:05:29
深圳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13日起停止向深圳市戶籍居民簽發(fā)赴香港1年多次“個人旅游”簽注(簡稱“一簽多行”簽注),改為簽發(fā)赴香港1年多次(限每周一次)“個人旅游”簽注(簡稱“一周一行”簽注)。
【公安機關即日起向深圳市居民簽發(fā)赴香港“一周一行”簽注】記者從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獲悉,深圳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13日起停止向深圳市戶籍居民簽發(fā)赴香港1年多次“個人旅游”簽注(簡稱“一簽多行”簽注),改為簽發(fā)赴香港1年多次(限每周一次)“個人旅游”簽注(簡稱“一周一行”簽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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