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5-12 22:31:58
每經記者 黃婉銀 每經編輯 陳夢妤
5月12日,中國恒大在港交所發(fā)布公告稱,公司收到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深圳國際仲裁院的仲裁裁決所發(fā)出的執(zhí)行通知書。公司,以及附屬公司廣州市凱隆置業(yè)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東及執(zhí)行董事許家印是該執(zhí)行通知的被執(zhí)行人。
公告顯示,該仲裁涉及和信恒聚(深圳)投資控股中心(有限合伙)于2016年12月及2020年11月期間與相關被申請人簽訂有關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的增資及相關協(xié)議,向恒大地產增資人民幣(下同)50億元以取得恒大地產約1.6%股權。恒大地產終止對深圳經濟特區(qū)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組計劃,仲裁申請人要求本公司、恒大地產、廣州凱隆及許家印履行增資協(xié)議項下的回購承諾及支付尚欠分紅、違約金及收益。
根據該執(zhí)行通知,被執(zhí)行的事項為:廣州凱隆、許家印支付恒大地產2020年度分紅的差額補足款約幣2.04億元,并承擔違約金約5153萬元;許家印、該公司以50億元回購仲裁申請人持有的恒大地產股權;公司支付仲裁申請人持有恒大地產自2021年2月1日起計至完成回購的補償約7.7億元;及公司、廣州凱隆、許家印支付約3553萬元的律師費、仲裁費及執(zhí)行費。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11113320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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