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2-28 00:36:34
深交所公司管理部于2月26日發(fā)出關注函,要求公司說明上述章程修正案的目的及合法合規(guī)性、章程修正案是否存在不合理維護現(xiàn)任董事地位的情況、是否不合理限制其他股東提名董事的權利、是否可能損害中小股東合法權益。
2月27日晚間,公司對關注函回應稱:修改章程是為了維護公司治理層穩(wěn)定,進而保障中小投資者權益。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吳治邦
每經記者 吳治邦 每經編輯 張海妮
2018年2月26日,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對斯太爾(000760,SZ)發(fā)出關注函,針對《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進行問詢,要求公司詳細說明上述章程修正案的目的及合法合規(guī)、是否存在不合理維護現(xiàn)任董事地位的情況、是否不合理限制其他股東提名董事的權利、是否可能損害中小股東合法權益。2月27日晚間,公司對關注函回應稱:修改章程是為了維護公司治理層穩(wěn)定,進而保障中小投資者權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上述公司章程的修正案提出正處于股權可能出現(xiàn)大變動的時間節(jié)點:一方面,控股股東山東英達鋼結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英達鋼構)因股權質押問題與財通證券陷入訴訟中;另一方面,公司多個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東正在籌劃股權轉讓事宜。
斯太爾股權變動一事,一直都受到市場的關注,而斯太爾2月22日的公告再一次讓外界聚焦起公司股權的穩(wěn)定性問題。
公告顯示,上市公司收到控股股東英達鋼構的書面通知。通知稱英達鋼構為取得融資,曾將其持有的公司8959萬股限制性股票質押給財通證券,質押到期日為2017年9月15日。截至上述公告日,英達鋼構尚未償還有關款項,財通證券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且已獲受理。
值得一提的是,英達鋼構被主張質權的8959萬股股份占其持有斯太爾股份的76%,該部分股份一旦被處置,將導致英達鋼構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3.54%。
此外,2018年1月4日,斯太爾接到通知稱,持有公司5%以上股東長沙澤洺、珠海潤霖、寧波貝鑫、寧波理瑞分別與眾誠泰業(yè)簽署了《股權轉讓意向書》,擬將共計19787526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25.10%)轉讓給眾誠泰業(yè)。
2018年2月7日,公司再次收到《關于斯太爾股份轉讓事宜進展的告知函》,交易各方已就本次交易主要商業(yè)條件和《股權轉讓協(xié)議》主要內容達成一致意見。眾誠泰業(yè)承諾,將在取得新版營業(yè)執(zhí)照后,擇期簽署正式《股權轉讓協(xié)議》。上述交易如果成功得以推進,則意味公司第一大股東將出現(xiàn)變更的情況。
對于公司股權可能變動的最新進展,《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斯太爾,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不過,恰恰在此時,斯太爾董事會于2月12日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根據上述議案的內容,公司擬對《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一條增加條款:董事會每年更換和改選的董事人數(shù)不得超過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董事會成員總數(shù)的1/3,但是因董事任期屆滿改選、辭職、不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條規(guī)定被解除職務或因上述情況造成公司董事會成員的組成人數(shù)不足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條規(guī)定的人數(shù)而補選,導致董事會當年更換和改選的董事人數(shù)超過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董事會成員總數(shù)的1/3的情況除外。
對此,深交所公司管理部于2月26日發(fā)出關注函,要求公司說明上述章程修正案的目的及合法合規(guī)性、章程修正案是否存在不合理維護現(xiàn)任董事地位的情況、是否不合理限制其他股東提名董事的權利、是否可能損害中小股東合法權益。
2月27日晚間,斯太爾對監(jiān)管部門的關注進行了回應:2017年末,公司部分董事相繼因自身原因辭職,且其他持有5%以上股東股權協(xié)議轉讓事項懸而未決,對公司經營層面及市值層面均產生一定影響,公司董事會逐步意識到維護管理層及治理層穩(wěn)定的重要性。此外,《公司章程》和《董事會議事規(guī)則》部分條款進行修訂能夠保障上市公司及廣大投資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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