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2018-01-01 12:04:01
泰國一家法院29日裁定,一名“龐氏騙局”事主非法集資和詐騙罪名成立,所面臨的刑事處罰是入獄監(jiān)禁時間超過1.3萬年。
被告布迪·基里達迪洛現年34歲,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9月1日以邀約投資人“參股”方式,承諾每星期1%“回報率”和5%介紹新投資“獎勵”,騙取大約4萬人的資金,合計相當于1.6億美元。
以所謂“研討會”方式吸引不明真相者注資的同時,基里達迪洛把名下兩家企業(yè)打造為“吸金”機器,號稱從事美容、二手車、出口、房地產開發(fā)和外匯交易業(yè)務。
只是,法庭認定的證據,限于2653名受害人;對被告的有罪認定,是2653項詐騙罪;相應量刑,則是與這些罪名相關監(jiān)禁年限的累加,即每一項罪名對應5年監(jiān)禁,累積13275年。
為求減刑,基里達迪洛向法庭認罪,可望把刑罰時間縮短為一半,即6637年。
泰國媒體報道,這名騙子的入獄時間,實際可能不會超過20年。另外,法庭下令他與名下兩家企業(yè)向2653名已經確認的受害人賠償大約1700萬美元并附加每年7.5%利息。
(新華社微特稿 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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