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巷財經 2017-08-02 14:23:11
每經編輯 樹也
?長久以來,房地產稅挑逗著大眾的神經。
從上海、重慶對個人住房的試點征稅明顯超出現行房產稅范圍開始,就不停有人呼喊:房地產稅要來了!
6年過去,房地產稅還飄在空中,但與此相關的每一條消息,仍舊會引發(fā)群眾的緊張揣測。
在此背景下,陜西省政府上周發(fā)布《房產稅實施細則》,一石激起千層浪,全國媒體驚呼——房產稅來了!陜西已經出具體細則了!
但實際上,房產稅已征收三十年,而此次媒體報道內容中,搞混了“房產稅”與“房地產稅”的概念,誤將前者理解為后者。
所以,這只是一場烏——龍——事——件!
烏龍是這么來的……
7月26日,陜西省政府發(fā)布《陜西省房產稅實施細則》,對經營性房產征稅做出細節(jié)性規(guī)定。
這本是一條常規(guī)公文,沒想到卻一石激起千層浪。短短數天,全國媒體爭相報道。
粉巷君(微信ID:nbdfxcj)本著嚴謹求證的態(tài)度,致電陜西省地稅局,結果被告知,這只是一場烏龍!
“媒體全部弄錯了。那是原本就有的,已經實行三十年了,現在只是在原來的基礎上修訂了一下!”陜西省地稅局工作人員有些哭笑不得。
事實上,早在1986年,國務院就發(fā)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明確規(guī)定從當年10月1日開始施行,此后有所修訂。陜西省也于次年制定了《陜西省房產稅實施細則》。
算下來,陜西征收房產稅,也有三十年了。
所以,這是一個老阿姨穿新外套出來溜達一圈,被誤認為少女的故事。
粉巷君(微信ID:nbdfxcj)致電兩個小時后,陜西地稅官方微信發(fā)布了一條澄清公告,“部分媒體和讀者混淆了‘房產稅’和 ‘房地產稅制改革’的概念,導致‘陜西率先開征房產稅’、‘陜西省房產稅悄悄地開始實施’等對政策錯誤解讀的消息在網上流傳……”
不過,相較三十年前的《暫行條例》,粉巷君發(fā)現此次細則還是略有補充和細化。
例如,細則第三條的“對產權共有的,由共同人確定代表繳納或經協商分別繳納房產稅”,第四條的“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以及第七條對單位公務用房范圍作以限制等,都屬于新增內容。
在細化內容方面,規(guī)定“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2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以及分季征收的房產稅“需在季度終了15日內申報納稅”。
頗受關注的“房地產稅”是怎樣的
房地產稅,是一個綜合性概念,即一切與房地產經濟活動過程有直接關系的稅都屬于房地產稅。
它和房產稅一字之差,但內容差之千里——除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外,房地產業(yè)增值稅、城市房地產稅、土地增值稅、契稅、耕地占用稅等,都囊括在“房地產稅”的范疇。
今年初,國務院明確提到“支持各地區(qū)在房地產稅、養(yǎng)老和醫(yī)療保障等方面探索創(chuàng)新”。盡管全國人大新聞發(fā)言人傅瑩已經表示,今年沒有提請常委會審議房地產稅法草案的安排,但其關注度從未降低。
作為一種“遲早到來”的稅種,它能起到抑制房價的作用嗎?我們不妨看看“房產稅擴圍方案”的試點城市表現如何。
2011年1月,上海、重慶開始向個人房產開征。內容不盡相同,但都主要針對增量市場。結果顯而易見,試點城市房價并未受到有效抑制,房產稅試點擴圍也再未聽到過。
另一方面,房地產稅被認為是緩解地方債務的“藥丸”。
近半月來,地方債屢次被中央點名。
除部分沿海發(fā)達地區(qū)外,大多數地方的財政收入渠道還是很有限的,甚至一些地方存在資不抵債現象,風險盡管可控,但態(tài)勢的遏制刻不容緩。
在此背景下,房地產稅作為地方財政不可多得的可持續(xù)收入來源之一,被視為解救地方債的良藥,也就不難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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