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2016-02-17 17:58:16
近日,中辦、國辦印發(fā)《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表示公開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要堅持以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推進行政決策公開、執(zhí)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部署全面推進各級行政機關政務公開工作。
《意見》指出,公開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要堅持以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推進行政決策公開、執(zhí)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改革,激發(fā)市場活力和社會創(chuàng)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創(chuàng)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意見》提出,到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總體邁上新臺階,依法積極穩(wěn)妥實行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制度,公開內容覆蓋權力運行全流程、政務服務全過程,公開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顯著提升,公眾參與度高,用政府更加公開透明贏得人民群眾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意見》要求推進政務陽光透明。推進決策公開,實行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決策依據,廣泛聽取公眾意見,探索利益相關方、公眾、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制度。推進執(zhí)行公開,主動公開重點改革任務、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項目的執(zhí)行情況,做好督查和審計發(fā)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的公開。推進管理公開,全面推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公開工作,推行行政執(zhí)法公示制度。推進服務公開,全面公開服務事項,推動政務服務向網上辦理延伸,做到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推進結果公開,各級行政機關都要主動公開重大決策、重要政策落實情況,建立健全重大決策跟蹤反饋和評估制度。積極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著力推進財政預決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yè)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加強突發(fā)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發(fā)布。
《意見》要求擴大政務開放參與。按照促進大數據發(fā)展行動綱要的要求,穩(wěn)步推進政府數據共享開放。加強政策解讀,將政策解讀與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慮,同步安排,充分利用新聞發(fā)布會和政策吹風會進行政策解讀。通過政務公開讓公眾更大程度參與政策制定、執(zhí)行和監(jiān)督,匯眾智定政策抓落實,不斷完善政策,改進工作。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研判、處置和回應機制,加強重大政務輿情回應督辦工作。發(fā)揮媒體作用,運用主要新聞媒體及時發(fā)布信息、解讀政策,引領社會輿論。
《意見》要求提升政務公開能力。修訂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依法積極穩(wěn)妥制定政務公開負面清單,細化明確不予公開范圍,及時進行調整更新。加快推進“互聯(lián)網+政務”,構建基于互聯(lián)網的一體化政務服務體系。強化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整合信息資源,加強協(xié)調聯(lián)動,將政府網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開平臺、更加權威的政策發(fā)布解讀和輿論引導平臺、更加及時的回應關切和便民服務平臺。抓好教育培訓,對全國從事政務公開工作人員進行輪訓,鼓勵高等學校開設政務公開課程,培養(yǎng)專門人才。
《意見》還要求,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協(xié)調機制;強化激勵和問責,把政務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核體系,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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