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10 01:43:52
每經編輯 李玉敏 每經記者 田文會 發(fā)自北京
李玉敏 每經記者 田文會 發(fā)自北京
“名單公布時,這些公司尚未達到《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和 《北京市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要求,還存在一些問題。如果不維護管理辦法的嚴肅性,真正受到傷害的是這個行業(yè)?!贬槍Ρ本?6家融資性擔保公司牌照過期作廢的事,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銀行服務處一位負責人接受采訪時,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33家一年期許可證整改達標
這26家公司都是一年期經營許可證,該負責人表示,一年期經營許可證的發(fā)放,當時考慮到擔保公司是歷史存在的。為了不讓這些擔保公司硬著陸,才發(fā)了一年期的經營許可證。
設置一年緩沖期的目的就是給擔保公司整改的機會,希望他們在發(fā)展中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讓它們軟著陸。到了有效期時,如果提出申請,把不符合條件的指標改掉,經審核通過后,重新給它們發(fā)放5年期的牌照。
融資性擔保公司“持證上崗”的根據是,2010年3月,銀監(jiān)會等七部委聯(lián)合發(fā)文,對融資性擔保公司進行為期一年的規(guī)范整頓,限定未能在2011年3月31日前獲得經營許可證的擔保公司,應停止開展新的融資性擔保業(yè)務。
幾輪的牌照發(fā)放以后,北京市金融工作局2011年7月19日公布的數據顯示,已獲經營許可證的融資性擔保機構達113家。其中,獲得5年期經營許可證的融資性擔保機構為56家,1年期經營許可證為57家。
據悉,發(fā)證時,金融局就指出了這些一年期擔保公司其存在哪些指標不符合管理要求。相關公司也提供了整改的計劃和承諾。過了春節(jié)后,市金融局會同區(qū)縣監(jiān)管部門再次提醒這些擔保公司,如果不能按時完成整改工作,許可證到期后,將不能獲得新的融資性擔保業(yè)務經營許可證。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截至目前,獲得5年期融資性擔保經營許可證的公司已經有113家。其中有55家是去年獲得的,有33家是一年期許可證整改達標以后換發(fā)的,還有25家是今年新增的。
“這26家公司,有些沒有按照承諾完成整改,有些指標還不合格,到期沒有拿到5年期許可證,一年期的也到期作廢了。也有的擔保公司沒有提交申請,可能覺得管理規(guī)定,在他們的運作下盈利能力低于他們所期待的盈利水平。”這位負責人如是解釋這26家未能換發(fā)5年期許可證的原因。
準入大門隨時敞開
26家融資性擔保公司牌照過期作廢,這在行業(yè)內引起了不小的波瀾。
在這作廢的26家公司中,有的在去年7月19日公布的獲得一年期牌照的57家名單中,其中,中加國聯(lián)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信達銀泰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華夏信用擔保有限公司這三家沒有出現在去年獲得許可證的名單中。為此,這位負責人解釋道:“這三家應該是在去年7月19日之后獲證的。最多的時候牌照應該有130多家,名單隨時都是一個動態(tài)調整的。”
這些公司最關心的問題是,許可證的獲得是不是一次否決?它們是否還有再次獲得的機會。這位負責人笑著表示:“大門是敞開的,有作不好的將來也會讓它們退出,新設立的也會吸收進來。目的就是讓行業(yè)新陳代謝有一個良性的循環(huán)。這個是確定的,它們還有機會?!?/p>
今年新增的25家就是例子,其中也不乏新成立的公司,還有的在沒有成立公司之前在工商部門進行“名稱預核準”后即開始申請許可證。之所以“狠心”讓這些公司暫時出局。這位負責人同時表示:“在他們存在不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情況下,即使不出局,也很難得到銀行的認可,無法為中小企業(yè)做擔保服務。如果不維護管理辦法的嚴肅性,真正受到傷害的是這個行業(yè)?!?/p>
4月12日,北京市金融局還要求,已獲得融資性擔保業(yè)務經營許可資格的擔保公司,若名稱中沒有“融資擔?!弊謽拥?,須于今年9月30日前辦理機構名稱變更。
這位負責人還表示:“盡管擔保公司會有一些成本,但是為了便于社會監(jiān)督,也有利于改善融擔公司的形象。盡管不是大多數,但是也有一些害群之馬,但多數公司對這個是支持的。有些公司品牌形象好,更名會有一些影響,我們也會進一步研究看有沒有更好的辦法?!?/p>
重拾對融擔公司的信任
記者了解,為促進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發(fā)展,北京市金融局提出了“多體制競合發(fā)展,多渠道綜合服務,多層次的立體監(jiān)管”的措施。
多種體制的競合發(fā)展,就是依靠市場的力量,不管國有的、民營的,政策性的還是商業(yè)性的,無論規(guī)模大小,都一視同仁,公平地在市場上去競爭。
監(jiān)管部門的愿望是好的,但是去年下半年以后,有擔保公司出現了資金鏈斷裂情況,有媒體稱,不少銀行已經把民營擔保公司拒之門外。對此,這位負責人表示:“我們也聽到了一些反應,但是不是各個銀行都這么來做,我們也不是十分清楚。我個人理解,我們不能要求銀行一定要跟擔保公司合作,因為這是一個不合理的要求。我們下一步要做的是,怎么能夠通過我們的監(jiān)管,銀行能夠盡快地重拾對擔保公司的信任?!?/p>
這位負責人認為,監(jiān)管的目的,就是把擔保公司不透明的東西透明化。讓銀行能更多地看到擔保公司的擔保能力、代償能力、合格的風險控制手段。“希望我們的監(jiān)管把一些壞孩子能夠教育好,把一些好孩子能夠扶持好?!?/p>
在這位負責人看來,“一開始很多公司都是比較抵觸從嚴監(jiān)管的。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可能有助于大家更好地配合監(jiān)管。尤其是想踏踏實實地在這個領域做業(yè)務的公司是愿意接受監(jiān)管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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